電子支票支付 - 使用須知
透過此網上服務,你只需輸入帳單資料並上載電子支票,便可繳交多項政府帳單。
適用的政府帳單
你可以使用此服務繳交以下政府帳單:
- 一般繳款單
- 差餉及/或地租通知書
- 水費單
- 稅單
- 商業登記費
- 購買儲稅券
- 印花稅/酒店房租稅
- 法院費用
- 判定債項利息
- 學生償還政府貸款
- 地稅通知書
- 街市攤檔租金
- 廢物傾倒/轉運繳費單
- 廢物傾倒/轉運按金繳費單
- 化學/醫療廢物繳費單
繳款的有效性
你的繳款須待電子支票首次提交政府指定銀行獲得兌現後,方為有效。
截數時間
政府在每個工作日下午5時或之前(香港時間)收到的電子支票會於同日提交政府指定銀行,而在每個工作日下午5時後(香港時間)或在非工作日收到的電子支票,將於下一個工作日提交政府指定銀行。
「工作日」指非公眾假日及銀行在香港開放營業的日子(星期六及星期日除外)。
在限期日午夜前所完成的繳款交易,都會被視為準時繳款。
繳交多項帳單
此網上服務讓你靈活地以一張電子支票同時繳交多項政府帳單。每張電子支票可繳付最多20張一般繳款單或最多20張同一部門發出的同類帳單。
電子支票要求
電子支票須以港幣簽發,抬頭寫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。本網站不接受電子支票期票或已過期的電子支票,而發出超過6個月的電子支票會被視為過期,同一張電子支票亦不能重複提交。
確認通知
每項繳款交易完成後,系統會發出一個確認通知參考編號,並顯示交易日期。如需向發單部門查詢有關繳款,請提供確認通知參考編號。
一般查詢
如想知道更多有關「電子支票支付」網站,請致電「香港政府一站通」支援熱線 (852) 183 5500,或透過以下連結,查閱常見問題。
修訂日期:2025 年 1 月